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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础概念简述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又称“承保人”。

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也称保障期,保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不同於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

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所能领到的全部保险金。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保单犹豫期: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