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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变更服务

一、 保单变更服务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为了维持合同持续有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不同的产品类型可支持的保单变更服务也不同,以下为我司提供的主要保单变更服务:

A01 联系方式变更 C01 投保人变更 C10 新增附加险 E02 红利选择权变更
A02 客户资料变更 C02 受益人变更 C11 复效 E03 领取方式变更
A03 职业变更 C03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 D01 保单补发 E04 生存金领取
A04 变更签名 C04 自动垫交方式变更 D02 保单挂失与解挂 E05 红利领取
B01 犹豫期退保 C05 交费频次/年期变更 D03 保单迁移 E06 满期金领取
B02 退保 C06 期交保费变更 D04 补充告知 E07 溢交退费
B03 减少保额 C07 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D05 保单贷款 E08 账户部分领取
B04 减额交清 C08 新增附加险 D06 保单还款 E09 证件有效期变更
B05 短期附加险终止 C09 追加保险费 E01 生存金选择权变更
注:以上保全项目为我司主要提供的保单变更服务,具体您的保险合同可申请的保全变更项目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并非所有项目都可以申请。

二、 保险合同保单变更服务的对象是公司签发的个人寿险保险合同。

三、 保单变更服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四、 各项保单变更的申请资格人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具体每个项目的申请资格人您可以点击“申请保单变更应备资料”进行查询。

五、 对于风险程度增加的保单变更申请,我们会递送核保进行二次审核,涉及到的项目包含有:性别年龄变更、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职业变更、补充告知、复效、新增附加险以及基本保险金额变更等。

六、 保单变更服务完成后,我们将给与您保单变更批单或其它书面协议,作为主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主保险合同的补充;批单或其它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主保险合同为准,若与主保险合同的内容互为冲突,则以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为准。

七、 批单和其它书面协议严禁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