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单变更服务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为了维持合同持续有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不同的产品类型可支持的保单变更服务也不同,以下为我司提供的主要保单变更服务:
A01 | 联系方式变更 | C01 | 投保人变更 | C10 | 新增附加险 | E02 | 红利选择权变更 |
A02 | 客户资料变更 | C02 | 受益人变更 | C11 | 复效 | E03 | 领取方式变更 |
A03 | 职业变更 | C03 |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 | D01 | 保单补发 | E04 | 生存金领取 |
A04 | 变更签名 | C04 | 自动垫交方式变更 | D02 | 保单挂失与解挂 | E05 | 红利领取 |
B01 | 犹豫期退保 | C05 | 交费频次/年期变更 | D03 | 保单迁移 | E06 | 满期金领取 |
B02 | 退保 | C06 | 期交保费变更 | D04 | 补充告知 | E07 | 溢交退费 |
B03 | 减少保额 | C07 | 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 D05 | 保单贷款 | E08 | 账户部分领取 |
B04 | 减额交清 | C08 | 新增附加险 | D06 | 保单还款 | E09 | 证件有效期变更 |
B05 | 短期附加险终止 | C09 | 追加保险费 | E01 | 生存金选择权变更 | ||
注:以上保全项目为我司主要提供的保单变更服务,具体您的保险合同可申请的保全变更项目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并非所有项目都可以申请。 |
二、 保险合同保单变更服务的对象是公司签发的个人寿险保险合同。
三、 保单变更服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四、 各项保单变更的申请资格人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具体每个项目的申请资格人您可以点击“申请保单变更应备资料”进行查询。
五、 对于风险程度增加的保单变更申请,我们会递送核保进行二次审核,涉及到的项目包含有:性别年龄变更、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职业变更、补充告知、复效、新增附加险以及基本保险金额变更等。
六、 保单变更服务完成后,我们将给与您保单变更批单或其它书面协议,作为主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主保险合同的补充;批单或其它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主保险合同为准,若与主保险合同的内容互为冲突,则以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为准。
七、 批单和其它书面协议严禁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