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侵权第一案尘埃落定

2015-11-26

        互联网高度发达,电子商务业务开展的如火如荼,企业纷纷将品牌与广告之争转向了互联网,特别是搜索领域。而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可谓是流量为王,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品牌在互联网和搜索领域的口碑及影响力,但是有一些企业却悄悄地使用不正当手段,占用其他竞争对手的关键词搜索资源,偷梁换柱,将客户引导至自己的品牌和公司网站及产品介绍,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近日,互联网保险侵权第一案——友邦保险侵权国华人寿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友邦保险擅自使用国华人寿企业名称的行为,损害了国华人寿的经济利益,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在百度网页搜索框中输入"国华人寿保险"并按回车键,显示搜索结果页面,该页面左侧第一个搜索结果显示为"国华人寿保险怎么样?友邦35-55成功人士的高额保障。友邦传世经典、多重保障、抵御未知风险,守护全家幸福,财富安心传承,终身无忧。国华人寿保险怎么样?友邦传世经典终身寿险,保额随增值红利而增加,身故金可分期!www.aia.com.cn 20 15- 0 3 V 3 推广-评价”。点击该链接,进入友邦保险网站页面,网页载有友邦保险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等文字介绍。友邦保险的侵权行为,误导了客户,导致国华人寿客户数量严重流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利益。友邦保险与国华人寿均系保险企业,经营范围大体一致,属于同业竞争者。友邦保险使用包含“国华人寿”企业名称的文字作为搜索关键字,而点击相应的搜索链接,进入的却是友邦保险的网站页面和友邦保险产品的介绍,友邦保险有利用国华人寿企业知名度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会造成相关用户对以“国华人寿”或“国华人寿保险”等词语作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的结果产生混淆或者误解,误以为相关搜索结果是指向国华人寿网站而点击进入相应的网页链接,从而增加了友邦保险网站的点击量。而网站中相关的产品介绍,会诱使用户对友邦保险产品产生兴趣,增加了搜索国华人寿产品的网络用户转而购买友邦保险产品的可能性,从而减少了国华人寿的交易机会。友邦保险此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国华人寿的经济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种利用和占用互联网关键词搜索进行的误导,可以说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保险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销售误导,在网络上占用竞争对手的资源,屏蔽竞争对手的信息和产品,将竞争对手的目标客户引流到自己公司和产品上,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让客户没有了客观的信息环境,失去了自主选择权,对竞争对手不仅造成了客户的流失,更带来了品牌的损伤。

        而据了解,目前这种充斥在互联网领域的侵权行为其实并不鲜见,只是因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没有引起公司和品牌的足够关注与重视,随着企业品牌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共同还互联网一个健康公正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