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2014-06-04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一: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利用职务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制售虚假保险单证或理财协议,向社会公众给予或承诺高额回报并非法吸收资金。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二: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或高管利用职务便利集资;涉案人员假借销售保险名义集资;涉案人员高额利息引诱集资;涉案人员伪造单证印鉴或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一:
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力争做到“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二:
“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保险机构官网查证,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保险产品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三:
“查单证”是指缴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四:
“配合做好缴费”是指消费者所交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防范要点五:
“配合做好回访”是指购买新型保险产品(分红、万能、投连险)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如果购买新型保险产品未接到回访,或者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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