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浙江分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以案说险:未如实告知病情时的风险和处理方式

风 险


1、保险合同解除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或保费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拒赔并不退还保费


  • 故意隐瞒:保险公司不仅拒赔,还不退还已交保费。
  • 重大过失:保险公司可拒赔,但应退还保费。

3、两年不可抗辩期并非“免死金牌”


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通常不得解除合同,但如果能证明投保人故意欺诈,仍可能拒赔。


4、法律诉讼风险


投保人可能面临与保险公司的法律纠纷,耗费时间、精力和金钱,且胜诉概率不高。


5、个人信用记录受损


保险公司的拒赔记录可能影响个人在保险行业乃至其他金融领域的信用评价。


建 议


如实告知是基本原则:投保时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问卷,不隐瞒、不谎报任何已知的病情或症状。


不要轻信误导性宣传:警惕“带病也能投保”等不实宣传,隐瞒病情投保,理赔时极有可能被拒赔。


已投保但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主动补充告知: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评估是否需要退保重投,避免理赔纠纷。


理赔争议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果已发生理赔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保险的本质是 “风险保障”,而诈骗的本质是 “吞噬信任”。当您遇到不确定的保险相关问题时,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核实。让我们携手远离诈骗,让保险真正成为您生活的 “安全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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