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浙江分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以案说险: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案情简介:


客户黄先生于2022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寿险产品,保费30万元,缴费期5年。2024年初,黄先生因个人资金规划调整,考虑提前退保。在办理退保手续前,黄先生对退保可能带来的损失、保障中断的影响以及是否有其他更优解决方案存在疑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强制劝阻或诱导客户决策,而是秉持尊重客户意愿的原则,主动提供全面信息支持与专业建议,帮助客户理性评估、自主决策。最终,黄先生在充分了解各项利弊后,选择了减额交清方式继续保留部分保障,对保险公司客观、公正、透明的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销售或不当诱导行为。具体服务举措如下:


1.充分告知,保障信息对等:


工作人员向黄先生详细说明退保将导致的现金价值损失、保障终止后果、未来重新投保可能面临的年龄和健康状况限制等关键信息,确保客户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做出判断。


2.多方案提供,尊重客户选择:


在客户表达退保意向后,保险公司未一味劝阻,而是结合客户实际需求,提出了包括退保、减额交清、保单贷款、宽限期缓交等在内的多种解决方案,并逐一分析各方案的适用场景与影响,由客户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3.专业建议,助力理性决策:


针对黄先生仍有健康保障需求但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服务人员建议其优先考虑减额交清或保单贷款等方式,既缓解当前经济压力,又保留基础保障,该建议基于客户实际,客观中立。


通过上述服务,客户感受到保险公司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尊重与保护,最终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理性决策。


案情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接受某项商品或服务,有权比较、鉴别和挑选服务方式与解决方案。


国华人寿金华中心支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购买保险后如遇个人情况变化,切勿盲目退保或被迫续保,应主动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可行的保单处理方案。


2.面对营销人员的劝说,应保持理性判断,坚持从自身需求出发,自主决定保单去留。


3.若发现存在强制销售、误导宣传或限制退保等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为,可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监管部门反映。




供稿:国华人寿金华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