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理赔及时报案,让保障更安心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王某在我司以自己为被保人购买了一份趸交的万能型产品,保险期间为5年,保费50万元。2024年3月王某不幸身故,其家人于2025年4月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我司快速协助客户家属准备理赔资料,于4月27日向其家属赔付了理赔金75万元。在资料准备期间,由于出险人身故超1年多,家属不清楚理赔所需的资料,一些资料存在保管不善的情况。为理赔准备资料的过程多了一些波折。保险的本质是“未雨绸缪”,而及时报案是将保障转化为现实的关键一环。无论是重疾赔付,还是意外风险兜底,消费者的主动性与保险公司的专业性缺一不可。唯有树立时效意识,善用服务资源,才能让保险真正成为抵御风险的坚实屏障。



案例启示:

1.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对无法核实的损失部分可拒赔。

2. 诉讼时效限制:人寿保险超过5年、非寿险超过2年未报案,将超过诉讼时效,可能导致丧失索赔权利。

3. 证据保全需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等证据随时间推移易灭失,及时报案便于保险公司快速查勘定损,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