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山西分公司运城中支】以案说险:忽视保单借款还款义务,保险保障“失效”酿纠纷

【案情描述】

李某于2017年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多年来一直按期缴纳保费,保单持续有效。2023年,李某因家庭资金周转需求,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单借款,借走保单现金价值对应的款项。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及时偿还本金与利息,此后也未关注保单状态变化。2025年,李某不幸确诊肺癌,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却被告知因保单借款逾期未还,累计本息已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保单效力已于此前中止,最终理赔款遭到拒赔。李某因此陷入“患病无保障、理赔遭拒”的困境。


【案情解析】

李某遭遇的理赔拒赔情形,核心原因是未重视保单借款的偿还规则及相关合同条款。根据重疾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办理保单借款后,需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与利息;若逾期未还,保险公司会将应付利息计入借款本金计息,当借款本息总额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单效力自动中止。保单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李某既未按时偿还保单借款本息,也未及时关注保单状态,最终导致保单失效、理赔遭拒,自身保险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风险提示】

1.理性使用保单借款功能:保单借款是长期险的附加功能,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并非“免费提款”。投保人需明确借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结合自身还款能力谨慎申请,避免因盲目借款影响保单效力。

2.牢记还款期限,避免逾期风险:办理保单借款后,务必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足额偿还本息;若暂时无法全额还款,可先偿还利息以延缓本息滚存速度,同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还款方案,防止本息总额超过保单现金价值。

3.持续关注保单状态,维护自身权益:投保后要定期查询保单信息,包括现金价值、缴费状态、借款情况等。若保单效力出现中止风险,应在复效期内及时补缴相关费用、申请保单复效,避免保单永久失效,确保保险保障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