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山西分公司吕梁中支】以案说险:勿将“保单贷款”当“随取随用”
一、基本情况
62岁的李婆婆前往某银行网点办理定期存款,工作人员主动推介“存款升级产品”,每年存2万,连续存5年,收益比定期高,到期能拿10万多,急用钱随时能取。一个多月后,李婆婆儿子汪先生因急需用钱,前往银行申请支取时,却被告知实为终身寿险保险产品,若急需资金只能办理保单贷款,需支付贷款利息,汪先生质疑销售人员未如实说明产品规则,与银行、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后,要求退还所交保费。
二、案件核心问题分析
1.偷换概念:将“保单贷款”刻意曲解为“随取随用”,隐瞒贷款需付息、退保导致保费损失的核心事实。
2.隐瞒产品属性:未明确告知产品为保险,回避缴费期限、现金价值、退保规则等关键内容。
3.未履行风险适配告知义务:未对老年人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和风险测评,未提示保险产品与存款的本质区别。
三、风险提示
1.明确区分“取款”与“保单贷款”:存款支持随时支取(提前取仅损失利息),而保险产品的“灵活用钱”多为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有额度限制的同时需支付贷款利息,切勿被模糊表述误导。
2.签字前必查三项核心条款:重点查看资料中“产品类型”(是否含“保险”字样)、“支取规则”(是否约定锁定期),未完全理解前绝不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