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山西分公司忻州中支】以案说险:隐瞒高血压病史,重疾理赔遭拒赔

【案例简介】

李某2021年3月投保重疾险时,刻意隐瞒“高血压二级”病史。2023年7月因急性心肌梗死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未如实告知,遂拒赔并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询问的有关情况,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影响保险人承保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启示】

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诚信投保才能获得真正保障。隐瞒健康信息可能短期“顺利承保”,但理赔时必然面临纠纷,甚至失去保障。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均需遵守最大诚信原则,确保风险准确评估,实现“明明白白买保险,踏踏实实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