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远离高利诱惑,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案例简介】
2020年6月,郭女士投保我司某年金保险产品,累计缴纳保费10万元。2023年,其轻信非法集资机构“高收益、低风险”承诺,通过我司官微办理保单贷款5万元进行“投资”。同年12月保单还款日,因投资项目暴雷造成本金损失,致使郭女士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最终导致保单效力中止并产生违约利息。
【风险警示】
非法集资是以“保本高息”为诱饵,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典型特征表现为:
收益虚高:承诺收益率普遍高于市场正常水平;
资质缺失:无金融许可牌照或伪造批文
资金流向不明:采用借新还旧、资金池运作模式
此类行为已构成《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旦不法分子卷款逃跑,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防范指南】
为切实守护资金安全,建议采取“四看三不”策略:
一看融资合法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机构合法性,或登录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哪种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三看宣传方式: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四看参与主体: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不原则:
不轻信:对电话营销、熟人推介保持警惕;
不盲从:独立评估投资项目可行性;
不侥幸:牢记“收益率超出现有市场正常水平务必警惕”
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报热线12378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建议定期通过正规网站(“中国理财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消费者查询”等)查询理财产品备案信息,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