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信息变更很重要,关系到您的保单权益
【案例简介】
客户王女士于2020年3月通过银邮渠道投保我司一份万能型保险,趸交保费36万元,该保单于2025年3月满期。但直到2025年8月,王女士在家中整理时发现该保险合同,随即申请满期给付。经核查,2025年3月满期后至2025年8月申请给付前,该保单在此期间未能产生任何收益。
经核查,王女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但未及时通知我司办理变更手续,因此未能收到我司发送的保单满期提醒电话及短信。经核查,王女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但未及时通知我司办理变更手续,因此未能收到我司发送的保单满期提醒电话及短信。
【案例分析】
根据《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示客户如果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手机号码是保险公司与客户沟通的重要纽带,投保时留存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及联系地址尤为重要,以便保险公司后续能及时提供保单状态查询、续期交费提醒、满期给付通知等各项服务及个性化服务。
【风险提示】
在保单存续期间,请务必确保您留存的个人信息真实且准确。当您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请第一时间通过公司柜面、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客服热线等渠道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便在保单存续期间,保险公司能及时联系到您,为您提供续期交费提醒、保单服务通知等,确保您持续享有保单提供的风险保障,切实保障自身保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