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如实告知不可忽视——国华人寿山西分公司临汾中支
一、案例简介
客户杨先生于2022年7月在我司购买保险,5年交,每年60000元,已交3年。2025年7月,杨先生称2020年曾做过心脏手术,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现申请补充如实告知。
二、案件风险
1、保险公司审核补充告知后,若认为风险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能会调整保险条款,如增加部分疾病的免责条款,或提高保费,投保人接受调整后,合同继续有效。
2、如果补充告知的事项风险过高,保险公司可能会解除合同,部分情况下可能直接拒保,并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3、根据《保险法》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并不意味着所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况都不受影响,若补充告知后发现投保人是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重要事实,保险公司仍可能拒赔。
三、消费建议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