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之切勿糊涂投保
【 案情描述 】
2022年,老张在一次保险推销中,被业务员说服购买了一款看似保障全面的重疾险。投保过程中,老张未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缺乏清晰了解,便签署了保险合同。 2025年5月,老张不幸患病,信心满满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该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案情解析 】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老张的案例中,他未仔细阅读条款导致对保障范围产生误解,虽不属于故意违约,但自身对保险条款的忽视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同时,若业务员未充分履行条款说明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而最终因所患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依据条款作出拒赔决定。
【 风险提示 】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务必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核心内容,对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咨询,确保清楚知晓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情形。切勿轻信业务员的口头承诺,更不能因嫌麻烦而不看条款就盲目签字。 这种“糊涂投保”的行为,容易在出险后因不符合理赔条件而无法获得赔付,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险保障。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业务员培训,要求其切实履行条款解释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