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滨州中支】消保常态化宣传【以案说险】坚守保险适当性原则 守护消费者投保权益

案例回顾

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年缴保费5万元的终身寿险产品,缴费期20年。且刘女士今年已60岁,投保后不久,刘女士因家庭收入下降,且年事已高,无法承担高额保费,申请退保时发现,投保未满一年仅能拿回不足1万元的现金价值,损失惨重。事后了解到,刘女士实际需求是保障突发疾病和意外,且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仅15万元,销售人员为追求业绩,未评估其真实需求和经济能力,盲目推荐高保费产品,也未明确告知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


风险提示

需求匹配是前提投保前需明确自身核心保障需求,如优先配置健康险、意外险等基础保障,再根据需求选择寿险、养老险等产品,拒绝“为卖而推”的不合理推荐。

经济能力要适配保费支出建议控制在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5%-10%以内,避免因保费压力影响正常生活,切勿盲目追求高保额、高保费产品。

信息透明是关键投保时务必要求销售人员详细说明保险条款、免责范围、缴费方式、退保损失等核心信息,仔细阅读投保单和保险合同,确认无疑问后再签字。


消费建议

消费者在投保时,应主动向销售人员说明自身需求、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拒绝不符合自身情况的产品推荐;若发现销售人员存在销售误导、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可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