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以案说险—投保如实告知,拒绝保险欺诈,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张先生2022年10月投保某重疾险,投保时在“健康告知”问卷中勾选“无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2024年1月,张先生因“急性心肌梗死”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其2022年1月就已在医院确诊“高血压3级”且长期服药,属于投保前已患病但未如实告知。最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拒绝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费。
【欺诈“套路”】
投保时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利用保险公司“投保时可能不全面核查病史”的特点,试图在出险后骗取理赔金。
【风险提示】
1、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到即答,不问不答”,切勿心存侥幸隐瞒病史。
2、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通过社保记录、医院病历、体检报告等多渠道核查,隐瞒病史几乎无法“蒙混过关”。
3、如果投保时故意隐瞒既往病史,不仅拿不到理赔金,有可能损失已交保费,甚至影响后续投保其他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