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丨谨防“杀熟”,防止冒用保险代理人身份进行金融欺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一天,某保险公司接到客户贾女士电话,贾女士电话中要求保险公司查询其保单缴费情况,是否已经缴费完毕;并称该保单原业务人员秦某1月份从其账户上划走5万元,告知为其购买了金融产品。

保险公司经核实后发现,客户贾女士在2018年购买了保险公司一款年金保险,缴费期5年,目前已经缴费结束;近期保险公司未查询到贾女士继续购买本公司保险产品;同时客户所称销售人员秦某已在2018年已离职。

保险公司人员将核实情况反馈了贾女士。并与贾女士沟通中得知,贾女士与秦某认识多年,近年来通过秦某购买了多款金融产品;2023年1月份秦某找到贾女士,从贾女士账户上转走 5万元,并称为客户缴纳保险费。贾女士印象中保费已经缴纳完毕,秦某要求继续缴纳保费,引起了贾女士的怀疑,因此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进行查证。

得到保险公司的回复后,贾女士已报警处理。


风险提示:

1、购买保险产品后,保险公司会在保单犹豫期内对客户进行回访。所以客户在购买保险后一定要及时接通保险公司回访电话,确认购买的为正规保险产品,并可通过回访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进行确认。

2、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确认销售人员身份。

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查验销售人员的紫萼规则红薯,防止不法人员或离职保险销售人员冒用保险代理人身份开展与保险无关的活动,为客户带来风险。

3、通过正规渠道缴纳续期保险费。目前保险公司已实现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取续期保险费,可以不通过保险代理人直接转账收取续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