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常德中支—以案说险: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之自主选择权

案例简介

高女士联系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小张,想要购买一份终身寿险。小张为高女士设计了一份交费期限5年,每年交10万的保险计划。然而,高女士认为自己即将退休,担心退休后交费能力下降,希望选择更短的交费期限。小张向高女士详细介绍了该保险产品的多种交费期限选择(如趸交、3年交、5年交)。最终,高女士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了3年交费期。


案例分析

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此案例中,保险公司提供了多种交费期限选择,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特别提醒

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充分履行了说明义务,帮助消费者了解不同产品的特点,并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