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常德中支—以案说险: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之知情权
案例简介
2020年,王女士前往保险公司给自己和丈夫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销售人员张某接待王女士,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准确的介绍相关产品,详细讲解犹豫期、等待期、如实告知义务、提前退保的损失等内容。王女士和丈夫李先生沟通后,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夫妻二人配置了重大疾病保险,王女士和李先生都在投保单等文件上签字。
2024年,王女士丈夫李先生在癌症筛查时,发现患肝癌。因为王女士曾给丈夫配置重大疾病保险,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效力正常,且对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理赔事宜都清楚,所以顺利联系保险公司成功理赔,为家庭的经济减少压力。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保险公司尊重并保护消费者王女士和李先生的知情权,对所销售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以及理赔事宜等事项都提前详细讲解,为消费者王女士的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特别提醒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特别是关键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