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如实告知很重要,莫让保障成泡影
一、案例
2022年5月,赵先生打算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对于“是否曾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这一问题,赵先生隐瞒了自己患有高血压且正在服药控制的事实,最终顺利投保。2023年10月,赵先生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通过查阅赵先生的就医记录,发现了他投保前已患高血压的情况,最终以赵先生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并解除了保险合同。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在本案例中,赵先生故意隐瞒高血压病史,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其风险的评估和承保决定,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解约。
三、风险提示
1.如实告知是关键: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石。在投保时,消费者务必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对保险公司询问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过往病史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真实的回答,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隐瞒重要事实,以免在理赔时遭遇拒赔,让保险失去应有的保障作用。
2.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在投保前,消费者要认真研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如实告知义务等核心内容,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晰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承担赔付责任,何种情况属于免责范围,避免因对条款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及时补充告知:若消费者在投保后,发现自己有漏报、错报的信息,应及时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虽然补充告知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的调整,如加费承保、除外责任等,但这能有效避免后续理赔时的麻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