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安徽分公司亳州中支】7·8丨以案说险: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金融权益
2025年3月,保险消费者李先生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申请办理满期领取业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保险合同上登记的被保险人信息与李先生提交的资料不一致,经进一步了解,李先生投保时使用自己的军官证投保,现在办理满期领取业务提供的是自己的身份证,证件类型不一致。
鉴于上述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李先生表示,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先更新客户信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后再办理满期领取业务,并耐心指导李先生操作,李先生也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更新了个人信息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先生最终顺利完成了满期领取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合同满期后,被保险人依法领取满期金,若领取之人非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被保险人”,为防止资产转移的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理者需向保险公司提供为同一人的证明。
“客户身份识别”既是保险公司,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反洗钱义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消费者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业务时,应主动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本案中,李先生办理满期领取业务时提供的证件与保险合同上登记的不一致,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细致地指导李先生更新身份信息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李先生也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先生最终顺利办理了领取手续,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华人寿提醒消费者:
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均会认真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消费者应主动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进行身份识别,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