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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赵先生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险,保单生效后第20天因急性阑尾炎住院。申请理赔时,被告知因在30天“等待期”内出险,无法获得疾病住院津贴赔付。
以案说险:
“等待期”(或称“观察期”)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约定,旨在防止带病投保。在等待期内因非意外原因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不同产品等待期不同,投保时务必问清并理解。
温馨提示: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等待期、责任免除等信息,避免理赔时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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