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出现争议四种解决方式
2024-09-26保险合同出现争议四种解决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当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出现争议该如何处理呢?目前大致有以下四种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协商: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调解:当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客户可以向当地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或者所在省市区保险纠纷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仲裁: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它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而且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裁决一裁终结,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合同需有仲裁条款)
诉讼: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判。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还是不服的,只能通过申诉和抗诉程序申请再审。
案例
投保人李女士,2020在农行渠道投保我司一款年金保险,每年交1万,总计交五年,近日反馈接到相关专业人士电话,告知其购买的产品收益低下,推荐其退保后购买网络理财产品。其自己在国华公众号进行查询其购买的保单现金价值发现目前连本金都未达到。客户在所谓“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投诉处理,要求全额退保。
我司消保部门相关人员接到客户投诉信息后进行相关信息核实,发现客户反馈的所谓“专业人士”疑似诈骗人员。我司多次针对客户问题进行解释,客户均不认可。最后我司建议客户通过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客户对当地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信任,了解了相关诈骗手段,最终保护了自己的权益,避免资金受损。
案例分析
李女士通过此次事件深刻认识到在这信息泛滥的时代,诈骗人员伪装手段高超,需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护自身的权益,要时刻提醒自身保持警惕,防患未然,坚决守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