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信息披露(一百八十五)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令〔2018〕2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金罚决字〔2026〕56号、苏金罚决字〔2026〕57号)内容予以披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因虚列费用对江苏分公司处罚款23万元,对时任分公司副总经理徐成岗警告并罚款4万元。




更新日期: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