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l专家理财,专业高效
专业的投资队伍、独到的投资理念、先进的投资技术、稳健的投资策略为您的账户不断增值保驾护航。
l下有保底,收益稳定
本产品具有前三年保证年利率是 2.5%;实际结算利率若超过保证利率,惊喜收益全部归您所有。
l随时领取,灵活方便
随时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轻松应对不时之需。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且保单满 10 年后,可申请转换年金,将个人账户价值的一部分或全部转 换为生存年金,分期领取。
l三重保障,悉心呵护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三重保障。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我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 105%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205%;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与50万元之和。
3.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
(2)50 万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 工具;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10)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时为自己投保本合同,一次性交纳保险费5万元,在扣取初始费用1750元后余的48250元进入李先生名下的保单账户。如果在没有部分领取和转换年金的情况下,在第5和第10个保单年度末,李先生将分别获得1000元和1500元的持续奖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还将获得以下保障:
(1)李先生若不幸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其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可以获得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
(2)若李先生不幸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其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可以获得保单账户价值的2.05倍、50万元与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之和两项较小者的赔付;
(3)若李先生不幸因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其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可以获得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0万元与保单账户价值之和两项较小者的赔付。
信息披露
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约定,每月公布一次保单账户价值的结算利率。客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666 或国华在线网站(www.guohualife.com)进行查询。
我们在每个保单年度结束后,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向您寄送一次万能保险保单状态报告,您可了解其万能保单账户的信息。
本网页的说明仅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