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信息披露(一百零四)

    2017年10月19日江苏分公司赔付被保险人王某某重大疾病保险金共20万元

    2017年10月18日安徽分公司赔付被保险人胡某某重大疾病保险金共20万元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37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国华人寿存在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违法行为。2017年4月28日前,国华人寿在天猫商城销售“升级版综合意外险”保险产品计划时,未在销售网页中列明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而在投保时提供的相关保险条款链接中,也未明示意外伤残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投保人在完成投保、缴纳保费后,才能在保单中了解意外伤残保险责任的具体保险金额。该保险产品计划于2016年8月1日开始在天猫商城销售,至2017年4月28日,共销售保单2799件,保费139380元。时任国华人寿电子商务部总经理助理顾彬彬,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国华人寿罚款1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顾彬彬警告并罚款5万元。